【2011鉴定考试通知】关于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具体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15
  
 
  目前,2011年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有关理论考试和操作鉴定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全国理论统考时间:10月22日   14:00-15:30;
     (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附后。
  二、考试地点
   (一)理论考试地点:
    西南民族大学第一教学楼。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乘车路线:乘坐10路、19路、27路、34路、45路、59路、72路、77路、115路、306路、904路公交车,在一环路南四段站下车即到。
   (二)操作技能考试地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 四川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乘车路线:乘坐22路公交车在芙蓉路口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即到。
  三、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10月20日和21日两天,条件方便的考生,应到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原四川省消防总队院内)领取准考证并提交相关资料。全部考生应于10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内前往西南民族大学第一教学楼熟悉考场。10月20日和21日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熟悉考场的同时领取准考证并提交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理论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务必于10月22日13时30分前进入考场。参加操作技能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待考区等候。                            
   (二)由于操作考试是分时段、分批次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本次确定的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更改,如未按时参加考试,此次考试作缺考处理。只能在下次鉴定时重新参加考试。
   (三)报名所需资料为申办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资料,凡未交齐相关资料或资料有错误者,将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考试人员请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本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带车人员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位置停车。
   (六)参加操作技能考试的人员,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自行负责;确需在培训基地食宿的,可与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徐老师 15928851882),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人员及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