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2年第三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7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关于参加2012年第三批全国建(构)筑物
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2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2]78号)要求,我鉴定站将于10月20日进行2012年第三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鉴定级别为初级。现将今年第三批鉴定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人员:
从事和有意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的下列人员:
1、经过四川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并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
2、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3、参加全国鉴定理论统考和技能操作考试,有一科以上未合格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条件方便的人员,可直接到四川省消防协会报名。地址: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原四川省消防总队院内)。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8——86303689。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7日零时起至9月20日零时截止。
2、现场报名时间:8月27日至9月20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报名手续及携带资料:
报名参加鉴定的人员,基本条件应符合《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历和身体健康条件。
1、现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范本见附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未经消防职业培训需要报名的人员,须持当地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证明(如网上报名,需将该证明以快递方式寄至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邮编610072);参加过我省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培训合格但培训结业证书丢失的人员,需致电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进行核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2696729。参加过鉴定未通过的人员,报名资料可不再上报,但在报名的时候必须注明参加本次鉴定的考试科目。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实后,《身份证》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退还本人,其余资料由工作人员收取保存。
2、网上报名的:请上WWW.119XS.COM网,在“鉴定申报”栏正确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选择2012第三批次,上传本人近期(一个月内)彩色红底正面免冠人头照(竖版,证件照版式)。照片要求:浅色背景,图像清晰,比例适中,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形,戴眼镜的考生请注意照片不要有反光,拒收发髻遮挡面部或配戴深色眼镜的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宽为178像素,高为237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
网上报名者参加技能鉴定时请携带好以下资料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207室提交: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两张纸质鉴定申报表。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未经消防职业培训报名的人员,须持当地市(地)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证明。
三、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首次报名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每人须缴纳鉴定费360元(含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费)。前次已报名参加鉴定但两科均未合格的,按首次报名缴纳鉴定费;前次鉴定单是理论科目未合格的,本次鉴定只考理论,缴鉴定费30元;前次鉴定单是技能操作未合格的,本次只考技能操作,缴鉴定费170元。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缴纳现金和银行转账,报名时需带上银行转账回执单;网上报名人员,需进行转账:户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新城花园分理处;账号:22-850301040008321。转账截止时间:2012年9月22日零时(以回执单时间为准)。备注栏须注明XX地区XX单位XX人参加第X期鉴定费用。本次鉴定只参加单科目考试的,还要注明参加本次鉴定考试的科目。逾期转账、未写明县(市)和姓名、未转账或报名提供资料不齐的,均视为未报名人员。
四、准考证领取:
请参考人员于9月24日零时起至10月10日零时止,自行到WWW.119XS.COM网“职业技能鉴定”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打印准考证。
五、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20日14:00-15:30。
2、地点:四川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乘车路线:金沙车站乘坐22路公交车在芙蓉路口站下车,往前步行50米左右即到。
六、技能操作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为方便参考人员参加操作考试,本站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
2、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乘车路线:金沙车站乘坐22路公交车在芙蓉路口站下车,往前步行50米左右即到。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理论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务必于10月20日13时30分前进入考场。参加操作技能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待考区等候。
(二)由于操作考试是分时段、分批次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本次确定的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得更改,如未按时参加考试,此次考试作缺考处理,只能在下次鉴定时重新参加考试。
(三)报名所需资料为申办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资料,凡未交齐相关资料或资料有错误者,将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考试人员请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本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备考资料
(一)《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统编教材》
(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习题集》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查询:
(一)财务电话咨询: 028-82696710,联系人:董老师。
鉴定成绩电话咨询:028-82696710,联系人:曾老师。
(二)网络查询:网址www.119xs.com。“公告通知”和“重要信息”栏目。
备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后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