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一批次鉴定通知】关于参加2013年第一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2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关于参加2013年第一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3年度消防行业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3]77号)要求,四川鉴定站将于2013年1月19日进行2013年第一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鉴定级别为初级。现将鉴定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理论知识统考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9:30—11:00。
操作技能鉴定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理论考试和操作鉴定考试地点,均设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乘车路线:成都金沙车站乘坐22路公交车在芙蓉路口站下车,前行50米左右即到。
二、鉴定对象及申报条件
从事和有意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经过四川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初级消防员职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
2、2011年10月和2012年4月、7月、10月参加全国鉴定理论统考和技能操作考试未合格的人员。
3、从事上述职业工种1年以上的人员。
申报鉴定的人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条件方便的人员,可直接到四川省消防协会报名。地址: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原四川省消防总队院内)。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8—86303689。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4日截止。
2、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4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报名手续及携带资料:
1、现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范本见附件)。参加过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培训结业但培训结业证书丢失的人员,需通过电话与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核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2696729。参加过鉴定未通过的人员,报名时可不再报资料,但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参加本次鉴定的考试科目。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实后,《身份证》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退还本人,其余资料由工作人员收取保存。
2、网上报名的:请上WWW.119XS.COM网,在“鉴定申报”栏正确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选择2013第一批次,上传本人近期(一个月内)彩色红底正面免冠人头照(竖版,证件照版式)。照片要求:浅色背景,图像清晰,比例适中,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形,戴眼镜的考生请注意照片不要有反光,拒收发髻遮挡面部或配戴深色眼镜的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宽为178像素,高为237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网上报名者于1月18、19、20日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207室提交上述资料的纸质材料。
四、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首次报名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每人须缴纳鉴定费360元(含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费)。已参加上次鉴定但两科均不合格的,应缴纳鉴定费200元;参加上次鉴定考试单科不合格,本次鉴定只申报理论科目考试的,应缴鉴定费30元,只申报操作技能鉴定的,应缴鉴定费170元。
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现场缴纳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的应在报名时带上银行转账回执单。网上报名的人员,统一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户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新城花园分理处;账号:22-850301040008321。转账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以回执单时间为准)。转帐单备注栏应注明XX地区XX单位XX人参加2013年第一批鉴定费用。只申报单科考试的,还要注明参加申报鉴定考试的科目。逾期转账、未写明县(市)和姓名、未转账或报名提供资料不齐的,均视为未报名人员。
五、准考证领取
请参考人员于12月26日起至12月31日,自行到WWW.119XS.COM网“鉴定申报”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打印准考证。
六、备考资料
(一)《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统编教材》
(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习题集》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理论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于2013年1月19日9:00前进入考场。参加操作技能考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待考区等候。
(二)由于操作考试是分时段、分批次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入考场的,依照《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一律作缺考处理。
(三)报名所需资料为申办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资料,资料不齐或有误将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请报名人员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
(四)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该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未尽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查询:
1、电话咨询: 028-82696710,联系人:曾老师、董老师。
2、网络查询:网址www.119xs.com “公告通知”和“重要信息”栏目。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