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维保】关于举办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
为切实规范全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队伍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省消防协会拟于10月8日-10月12日,在四川大学龙泉校区举办一期全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依据
《四川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相关规定
二、培训对象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9月25日,在四川省消防协会报名。地址: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二环路成温立交桥东侧200米)。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8-86303689,传真:028-87369678。
以单位名义统一报名的,应做好参训人员统计,集中交费,统一领取培训资料。偏远地区的单位,可通过传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银行转帐的方式交费,邮寄等方式发放资料。
培训时间: 2013年10月8日-10月12日
培训地点:四川大学龙泉校区
报到时间和地点:10月8日9时-12时在四川大学龙泉校区报到,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锦宏大道1号,具体乘车路线附后。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3880795687
五、培训人数
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训人数300人,超出计划人数的,列入下期培训计划。
六、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根据省发改委消防职业培训备案标准,报名时收取培训费1500元∕人,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交费,帐号:22811101040005329,开户行:农行成都金牛区蜀西支行,户名:四川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某公司维保人员培训”字样。
(二)食宿费: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标准200元/人*天,费用自理,在报到时统一收取。
七、培训内容
按照公安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重点培训以下内容,课时60-80课时: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
八、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明确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建筑消防设施的修护保养技术要求和重难点,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能力和水平。
九、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时将统一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岗位培训结业证》,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
十、其他事宜
报名时所有参训人员需填好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印章,并提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后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安排参训人员进行自学,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登记,集中学习期间统一交授课老师。
附件:一、四川大学龙泉校区交通路线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申报表
二O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