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四川省2013年第四批、2014年第一批初 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9
各位学员:
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鉴定合格,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通过考试的考生获取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确保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取得资格证书的各位学员(见《四川省2013年第四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公告》、《四川省2014年第一批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公告》),从9月1日开始,在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石人南路2号(原四川省消防总队院内)领取证书,如需代领须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6303689。
注:资格证领取不采取邮寄的方式。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