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鉴定未通过人员申报补考的通知
一、补考对象: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已参加过2013年第四批(含)以后初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凡是参加过2014年第二批次(即4月20日)(含)以后中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三)初级灭火救援员
2014年第一批次初级灭火救援员统考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119xs.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2696711; 028-82696716 李老师。
2、现场报名:条件方便的人员,可直接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17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双休日除外)。地址:四川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路119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82696711。
(三)报名手续及携带资料: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4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纸质版2份(范本见附件);考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范本见附件)。参加过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培训结业但培训结业证书丢失的人员,需通过电话与兴蜀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中心核实,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2696711。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参加过鉴定未通过的人员,报名时也须提供上述再报资料,且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参加本次鉴定的考试科目。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实后,《身份证》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退还本人,其余资料由工作人员存档。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4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纸质版2份(范本见附件);考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范本见附件)。参加过鉴定未通过的人员,报名时也须提供上述再报资料,且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参加本次鉴定的考试科目。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实后,《身份证》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退还本人,其余资料由工作人员存档。
3、初级灭火救援员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4张;本人填写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纸质版2份;考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范本见附件)。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实后,《身份证》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退还本人,其余资料由工作人员存档。
4、网上报名:请登录http://www.119xs.com/网,在“鉴定申报”栏正确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网上报名者于10月20、21、22日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407室提交上述资料的纸质材料。
照片要求: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5、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点击进入会员中心
第二步:新用户请点击 “立即注册”,完成后登录即可,如下图所示。(已是会员用户,请直接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完善您的个人资料,再点击“我要参加鉴定”,如下图:
第四步:选择相应级别、期数、考试科目后,点击“参加鉴定”完成报名。
三、缴费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首次报名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每人缴纳鉴定费360元(含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费);已参加过鉴定但两科均不合格的,应缴纳鉴定费200元;已参加过鉴定仅单科不合格的,如本次鉴定申报理论科目考试者,应缴鉴定费30元、如本次只申报操作技能鉴定者,应缴鉴定费170元。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本次报名参加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每人缴纳鉴定费360元(含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费)。已参加过鉴定但两科均不合格的,应缴纳鉴定费255元;已参加过鉴定仅单科不合格的,本次鉴定只申报理论科目考试者,应缴鉴定费35元;本次只申报操作技能鉴定者,应缴鉴定费220元。
(三)初级灭火救援员。本次报名参加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每人缴纳鉴定费360元(含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费)。
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现场缴纳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的应在报名时带上银行转账回执单。网上报名的人员,统一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户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新城花园分理处;账号:850301040008321。转账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以回执单时间为准)。转帐单备注栏应注明XX地区XX单位XX人参加2014年第三批初级消防员(灭火救援员)/中级消防员鉴定费用。只申报单科考试的,还要注明参加申报鉴定考试的科目。逾期转账、未写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未转账或报名提供资料不齐的,均视为未报名人员。
四、准考证领取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人员,都须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自10月22日起至10月25日止。打印方式:进入网址http://www.119xs.com/网“鉴定申报”栏里面的“已报信息栏”,打印准考证。
五、鉴定考试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方式。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都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六、鉴定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上午9:30—11:10。
技能操作鉴定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理论考试地点设在龙泉驿同安镇四川大学龙泉校区,乘车路线:
1、自驾车:从绕城高速上G76夏蓉高速(资阳、内江方向,即成渝高速),行驶约11公里从第一个出口龙泉收费站出高速,然后右转掉头行驶上成环路,朝洛带方向行驶约3公里,第四个十字路口左转,可见左前方的阳光体育城专用足球场,即到四川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龙泉校区。
2、公交车:从龙泉汽车站乘坐885到阳光体育城,然后转乘1路车,终点站四川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龙泉校区下车即到。
操作鉴定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注意事项
(一)理论考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参加考试的考生务于2014年10月26日9:00前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操作鉴定。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待考区等候。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入考场的,一律作缺考处理。
(三)资料。报名所需资料为申办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资料,资料不齐或有误将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请报名人员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
(四)考场纪律。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该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未尽事宜。需咨询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查询:
1、报名电话咨询:028-82696711,028-82696716,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2、缴费电话咨询: 028-82696710,联系人:董老师、赖老师。
3、网络查询:网址www.119xs.com“通知公告”栏目。
后附: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范本)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四川建(构)筑物消防员考生登记表(范本)
4、四川建(构)筑物消防员考生登记表
特此公告!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