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四批次灭火救援员理论统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6

关于2016年第四批次灭火救援员理论统考通知

按照2016年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定于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组织2016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理论统考。现将灭火救援员理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分两个场次:分别于2016年12月18日上午9:30 —11:10,下午2:00 —3:40。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理论知识考试地点:四川省消防总队训练基地(四川省温江区永宁镇芙蓉路119号)。

二、考试科目

初级灭火救援员理论知识考试。

三、参加考试对象

(一)凡是参加过2016年第二批次(即6月19日)初级灭火救援员理论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可重新申报单科理论补考。

(二)已于2016年7月参加过操作技能鉴定未参加理论统考的考生。

四、报名

(一)申报单科理论补考的人员,请网上重新报名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报名办法详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2016年第四批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二)已参加过2016年7月份的操作技能考试未参加理论统考的人员,不需要报名但需要重新打印准考证。

(三)未参加2016年7月操作技能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报名缴费的人,列入明年实操考试后进行理论考试。

五、准考证领取

参加本批次理论考试的所有考生请于12月13日起至12月18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进入网址http://www.119xs.com,在网站首页点击 “打印准考证” 图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准考证打印。现场不发准考证,也不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方可进入考场,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所规定的时间分别于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前、下午1:30前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未尽事宜。需咨询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查询:

1、报名电话咨询:028-82696711,联系人:王老师

2、缴费电话咨询:028-82696710,联系人:赖老师。

3、网络查询:网址www.119xs.com“通知公告”栏目。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