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考生发送考务短信的 责任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4-27

关于向考生发送考务短信的

责任义务告知书

 

广大考生: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期间,适时根据各位考生进度发送相应短信进行工作通知或提示。该短信是我站与考生直接一对一联系的主要方式。因发送短信涉及考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站向广大考生告知以下事项: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系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授权的合法鉴定机构。工作期间,指导中心和我站有向考生发送短信提醒缴费、预约、考试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同时注意鉴别短信来源主体,短信开头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四川消防鉴定站】

自考生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https://xfhyjd.119.gov.cn)上用手机号注册并获取填写短信验证码起,我站视考生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有内容并同意接收我站发送的各类考务短信通知、提示;历史遗留考生原在我站官网(http://119xs.com/)注册,自动同意接收我站发送的各类考务短信通知、提示。

我单位承诺不将考生个人信息用于考务之外的目的,不泄露、篡改、毁损,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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