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报名资料及审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职业技能鉴定要求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我站对考生报名资料及申报条件进行统一,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报名资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我站报名公告中要求的承诺书模板废止。考生无需上传承诺书电子版本,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进行确认操作即可。

除承诺书之外其他报名资料要求不变。

二、申报四级/中级工考生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要求:若学校类型为普通教育高等学校,学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及博士的报考考生,不属于“申报条件(3)”中相关条款需按照“申报条件(2)”执行,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6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进行报考。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咨询电话028-89133916。

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5-69573189。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