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分站关于对魏某杨某朝2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
职业技能鉴定站(内江分站)
关于对魏某杨某朝2名考生禁考的公告
近期,我站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时发现,报考考生魏某(身份证号:511102********2823)、杨某朝(身份证号:142625********3455)提供的学历信息造假。根据考生本人鉴定考试承诺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取消2名考生报名资格,并禁考2年。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请诚信报名。在报名资格审核或抽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包含已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考生),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并作出全国禁考2年的处理。已经预约成功获得排名的考生,如有上传虚假材料的情形,请立即主动取消预约。
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内江分站)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