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四川省内所有站点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并参加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11月19日零时之前报名考生按照系统允许最大修改次数进行审核。
(五)报名资料要求请参见公告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2097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1853
(六)联系方式
1.四川鉴定站
咨询电话:028-89133916
电话受理时段:周一至周五9时-11时30分,15时至17时30分
电子邮箱:scjdz119@sina.com
2.内江鉴定分站
咨询电话:19008322375
电话受理时段:周一至周五9时-11时30分,15时至17时30分
电子邮箱:scnjjdz119@sina.com
3.达州鉴定分站
咨询电话:0818-5555119
电话受理时段:周一至周五9时-11时30分,14时40分至17时
电子邮箱:dzxfjdz@sina.com
温馨提醒:因来电咨询众多,建议 11月19日零时之前报名考生咨询报名资料审核相关事宜,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联系我站。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